幹的越多,錯的越多?
實際上真是這樣嗎?那如何走出這個怪圈,以下經驗分享給大家:
一、明確職責,不是自己的事,不要做
總有一些老好人,不是自己的事卻大包大攬,一旦事情辦錯了,受傷的總是自己。
生活中我們是好兄弟,可是好兄弟要明算帳啊,分工模模糊糊對誰都不好。
工作職責要明確,你的就是你的,我的就是我的。
整理個檔案、打印點東西,我可以幫你,但不能越權,也不能代替你去找領導彙報你的工作。
你有要幫忙的可以幫你,但得提前打好招呼,辦錯了不要怪我,你也要承擔我辦錯事情的風險。
二、有理有節,不是自己的錯,不要擔
有些錯誤要多人經手、多人審核,出了錯算誰的?實際工作中往往是,科長說算誰的就是誰的?
本來是科長審核不嚴,科長非要跟局長說是你嘴上沒毛、辦事不牢。
這個時候就不要沉默了,想方設法委婉地跟局長表達自己的想法,又不是受氣包,憑什麼信口雌黃?
當然,另有隱情的情況除外,周瑜打黃蓋,一個願打一個願挨。
三、滴水不漏,自己的職責,要縝密
幹工作容易,幹好工作不容易,既要做個盾牌擋住外部侵襲,又要做個濾網濾出工作重點,稍一鬆懈就出差池,我們要時刻準備著。
整天繃著個弦,其實也挺累的,但再累也要時刻記住12個字:輕重緩急、未雨綢繆、一個不漏。
既然你在辦公室,就要勇做一個八爪魚,東南西北、左右內外都要抓起來,好腦子不如爛筆頭,在工作記錄本子上都寫好待辦事項和截止時間。哪怕漏一個都是眾矢之的。
四、敢於面對,自己犯的錯誤,要改正
我們辦公室主任有個毛病,每次出門都不帶手機,有事情打電話都找不到,為此局長說了她好幾次,她都沒能改正。
說到底還是不重視,腦子裡沒有那根忌憚的弦,這只能讓局長厭惡,一個厭惡的人平時工作能好過嗎?
犯的錯誤,堅決不能在犯第二次,有時候小事更能看出一個人的態度。